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其中,劳动精神多次出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相关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要求,这次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弘扬劳动精神”的要求。
2014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乌鲁木齐接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并同他们座谈发表重要讲话,第一次提出“劳动精神”这一重大理论概念,并对弘扬劳动精神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弘扬劳动精神,推动全社会热爱劳动、投身劳动、爱岗敬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不仅自己要做好工作,而且要身体力行向全社会传播劳动精神和劳动观念,让勤奋做事、勤勉为人、勤劳致富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劳动,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本色的重要途径,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肌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共产党人发扬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四风’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劳动精神,增强同劳动人民的感情,带头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踏实劳动。”。
2015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要始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强调:“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
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行了全面阐述指出:“劳动模范身上体现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伟大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无论从事什么劳动,都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工厂车间,就要弘扬‘工匠精神’,精心打磨每一个零部件,生产优质的产品”,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提倡通过诚实劳动来实现人生的梦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反对一切不劳而获、投机取巧、贪图享乐的思想。”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指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
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使全体人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2020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郑州圆方集团全体职工的回信中指出:“希望广大劳动群众坚定信心、保持干劲,弘扬劳动精神,克服艰难险阻,在平凡岗位上续写不平凡的故事,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2020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2020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2021年4月2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请新时期工人党员代表围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在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中强调:“希望广大劳动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勤于创造、勇于奋斗,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
2021年国庆之际,党中央批准了中央宣传部梳理的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入选。
2022年4月27日,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强调:“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2年5月1日、2日、3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连续三天,分别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行宣传。
2022年9月2日,首届大国工匠论坛在湖南长沙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向论坛书面致辞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大国工匠和工匠人才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更多创新性引领性实效性举措,培养造就更多的大国工匠和工匠人才,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