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动员亿万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陈 刚
4月27日上午,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以下简称贺信),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代表党中央向广大技能人才和劳动模范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亲切关怀、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激励广大职工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贺信宣传报道后,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更加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充分激发出创新创造、建功立业的精气神。各级工会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动员亿万职工群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强基铸魂,让亿万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向广大技能人才和劳动模范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贺信通篇贯穿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写下了生动注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特别是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通过不同形式,向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问候,提出殷切期望。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2014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中,在乌鲁木齐接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同他们亲切握手、合影留念,并同他们进行了座谈。2015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17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中,同码头工人亲切握手,勉励他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树立和展示当代工人阶级良好形象。2018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2019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中,首先考察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车间,仔细察看包装自动检测线、高性能烧结炉等设备生产运行情况,同现场工人亲切交流。2020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全体职工回信,向他们并向全国各族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并作出重要指示。今年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向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致贺信。一次次座谈交流、一封封回信贺信、一句句暖心话语,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至深至厚的人民情怀,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
学习贯彻贺信精神,就要引导职工群众从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中增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各级工会要站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切实承担起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职工,通过理论宣讲、劳模宣讲、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把“大学习”的课堂搬到工厂车间、生产一线、发展前沿,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要面向职工群众深入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群众立足本职、胸怀全局,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争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激发活力潜能,让亿万职工创新创造的热情更加高涨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深刻揭示了以技术工人队伍为代表的工人阶级在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向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发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的伟大号召,为新征程上广大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发挥主力军作用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发展放在首位,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在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融合机器人、数字化、新材料的先进制造技术正在加速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科技创新广度显著加大,深度显著加深,速度显著加快,精度显著加强。工人阶级身上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从来都具有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光荣传统。从“嫦娥”奔月到“祝融”探火,从“北斗”组网到“奋斗者”深潜,从港珠澳大桥飞架三地到北京冬奥场馆华丽亮相……背后无不凝结着包括大国工匠和技术工人队伍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心血、汗水和智慧。实践充分证明,群众性技术创新队伍是不可或缺的创新力量,群众性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贯彻贺信精神,就要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以更大力度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创新创造中建功立业。各级工会要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十四五”时期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职工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把竞赛打造成为职工创新创造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竞赛的创新含量。要深化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创新,解决身边技术难题。要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以岗位创新、班组(团队)创新、劳模和工匠人才(职工)创新工作室为主要载体的职工创新体系,引导各地各行业企业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
锻造人才队伍,让亿万职工技能报国的志向更加坚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技术工人队伍的高度重视,对广大职工提高技术技能素质的殷切期望,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寄予厚望,多次强调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当代工人不仅要有力量,还要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等等。2017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随后,该改革方案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正式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印发5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扎实推进,围绕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重点任务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比如,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先后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政策文件,为提高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全国总工会建设产业工人基础数据库、产业工人网络教育学院,上线“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累计培训职工超过1.4亿人次。
学习贯彻贺信精神,就要针对职工技能素质总体不高、结构不合理、技术工人总量不足等问题,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上持续发力、常抓不懈。各级工会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搞好沟通协商、分类指导、督促检查,推动改革举措进一步落地见效。要引导广大职工增强终身学习的自觉性,密切关注行业、产业前沿知识和技术进展,以勤学苦练强技能,以深入钻研精技术,以勇于创新求突破,以敢为人先展形象。要全面落实《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化新时代工匠学院、“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建设,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要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各类主体特别是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健全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激励机制,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人才发展通道,鼓励更多产业工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秉持引领价值,让亿万职工弘扬“三个精神”的行动更加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的充分肯定,对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高度重视,对新时代新征程上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关心关爱劳动模范和广大劳动群众,礼赞劳动创造,讴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强调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2014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乌鲁木齐接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时提出劳动精神。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主持召开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时提出弘扬“工匠精神”。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作出重要指示中指出,要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作出全面系统深刻阐述,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镌刻着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形成发展的光辉历程。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孕育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光大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生动体现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贯彻贺信精神,就要充分发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巨大引领价值。各级工会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唱响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主旋律。要深化“劳动创造幸福”等主题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大国工匠”、“最美职工”等发布宣传工作,讲好劳模故事、讲好劳动故事、讲好工匠故事,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要进一步做好劳模培养选树和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为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引领更多职工争当新时代劳动模范、能工巧匠,擦亮“劳模”、“工匠”金字招牌。要推动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一代又一代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确保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加强维权服务,让职工群众生活品质不断得到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情真意切、饱含深意,字里行间既阐明了劳动创造幸福、技能成就梦想的深刻道理,也蕴含着劳有所获、劳有所得的价值导向,对于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使他们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抓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做好维权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工作重点,为工会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还存在诸多短板,职工群众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的利益实现还有一些难点和堵点。同时,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断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向提升生活品质转变,从满足物质性需求向体面劳动、实现自我价值等社会性、精神性需求转变。这就要求工会立足自身职责使命,从满足职工多样化多元化的新需求新期待入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学习贯彻贺信精神,就要认真履行工会维权服务的基本职责,使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各级工会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权服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推动职工享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充足的生活福利、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要落实党中央强化就业优先的导向,持续开展全国工会就业创业系列活动,发挥工会在促进就业中的优势作用。要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让技术工人、农民工等群体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扩容的主力。要扎实有效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加快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着力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城市困难职工等群体合法权益。要坚持一手抓防范化解,一手抓引领构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以职工队伍团结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原载《红旗文稿》202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