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面临着待岗、失业、降薪欠薪等风险。为妥善应对新形势,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委员今天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提案》,提出四点具体建议。
一是千方百计做好稳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职工技能和转岗转业培训、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社保费等政策,统筹用好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推动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稳定岗位、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支持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开展职业培训。积极推广优化线上招聘,引导更多劳动者到新经济部门就业创业。下大力气降低创业成本,给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鼓励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坚决防止针对湖北籍劳动者、患病职工就业歧视,高度关注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就业情况,突出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在劳务输出地以工代赈就地就近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给予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二是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围绕就业培训、工资收入、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劳动关系重要问题开展协商协调,政府要通过政策组合系统性地解决企业稳定劳动关系遇到的困难;工会要动员引导广大职工胸怀全局,与企业同舟共济;企业组织要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守望相助、共度难关。要着力提升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高度关注疫情下降薪欠薪、裁员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着力促进劳动关系法治建设进程,在劳动基准、工资支付、裁员规范、集体协商等方面开展立法研究和储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培育更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着力加强基层预防化解争议能力,探索形成劳动领域的“枫桥经验”。
三是充分发挥“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制度优势,凝心聚力共克时艰。越是困难的时期,广大企业越要更加关心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坚守稳定劳动关系主体责任;广大职工也越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体谅企业困难,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需要劳动关系双方在实践中采用协商协调的办法来处理,通过协商最大限度地找到企业和职工的最大公约数。只有“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才能实现共商、共创、共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团结引领职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必须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大对医务人员和困难职工关心关爱,加大帮扶力度,推动构建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工会组织作为劳动关系领域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全力支持各级工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参与劳动关系领域治理,及时反映职工群众诉求,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参与渠道。
(选自广东省总工会网站,http://www.gdftu.org.cn/xwzx/ghyw/content/post_258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