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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乔东在鲤鱼门大酒店举行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会干部培训班,讲授职工之家规范化建设课程。乔东指出,“职工之家”,顾名思义,就是职工的家,是指基层工会通过不断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坚持促进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使工会成为融职工维权、职工服务、生产工作、生活保障、文化娱乐、团结互助、素质提升为一体的组织形式。形象地说,就是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群众可依靠、可信赖的“家”。 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1983年3月1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作出的重要指示。1984年5月1日全国总工会印发《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开启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将近40年来,这项工作经历了组织整顿、深入推进、提高水平、创新发展、全面深化等阶段,当前已经较成熟、完善,受到了亿万职工群众的认同和欢迎。
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提出:“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 、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2020年8月1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一些地方和基层工会在工会服务阵地、活动场所加挂“职工之家”标牌,使“职工之家”看得见、摸得着,进一步增强了“职工之家”的品牌影响力。乔东主要分享了学习和研究职工之家规范化建设的点滴体会,受到学员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