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乔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信息中心录制解读《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视频课程。乔东指出,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202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升级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024年举行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指出,全国总工会构建了“1+1+N”工匠学院体系,已建设工匠学院1000多家,选树大国工匠112名,带动培养省级工匠9200多名、地市级工匠人才4.5万名等。自2024年起,中华全国总工会实施了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出台了《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大国工匠”激励保障措施(试行)》,并设立大国工匠培育和激励保障专项资金,计划每年培育200名左右大国工匠,示范指导各地、各行业每年培育1000名左右省部级工匠、5000名左右地市级工匠等。乔东强调,这些工匠人才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以及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乔东进一步指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了220人为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并在清华大学举办了首期“大国工匠人才培训营”,220名学员已结束在清华大学的培训,完成创新攻关课题结题答辩,通过考核评价后将被授予大国工匠证书。乔东特别指出,这些大国工匠是新时代新征程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杰出代表,是展现工匠人才“五力”即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的优秀楷模,更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基石”“栋梁”“顶梁柱”。为了进一步形成大国工匠带头引领、工匠人才不断涌现、广大职工积极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良好局面,推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从工匠人才的遴选程序、培育措施到组织保障等形成全链条制度安排,为工匠人才成长提供了坚实支撑。《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包括六章、二十四条,为大国工匠、省级工匠、市级工匠培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明了正确方向。乔东强调,《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施行后,《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